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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如何加强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hc360慧聪网消防行业频道 2004-07-14 10:05:04


    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的实战单位,派出所如何适应目前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需要,加强完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经济建设服务,已成为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加强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市场经济发展赋予派出所的历史使命

    (一)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是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开放解放了生产力,推动了经济建设的发展,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注入了生机和活力,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单凭消防部门一家承担,远水难救近火,难免产生顾而不及的现象。派出所加强所在区域的消防监督管理是改变这种局面,填补鞭长莫及空档的强有力助手。它是市场经济发展特定条件的要求,其意义和作用不容忽视。

    (二)派出所完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是新时期工作职能的需要。根据《浙江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规定,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向基层派出所延伸,应包括管辖区域内的单位、企业、街道、农村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和火灾预防工作。派出所通过诸多的管理工作,最终目标是确保管辖区域一方平安。因此派出所要认真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积极有效地控制和减少管辖区内的火灾事故发生数,让管辖区内的人民群众、经商投资者真正享有安全感。

    (三)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辖区消防工作客观要求所决定的。从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划分比重分析,每个地方都有部分重点企业、单位,它们的消防工作直接由县市的消防部门承担监督管理主责,但这毕竟是少数,大量的企业、单位,特别是当前私营企业、家庭式加工业迅速发展,它们都分布在各个乡镇、街道或农村,这部分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任务日益加重、扩大,再由县市消防部门实施管理,显然难以做到。派出所处于公安机关的最基层,与辖区的各个企业、单位都有广泛的接触,占有天时、地利、人熟的优势。因此,这部分单位、企业的消防管理工作由派出所承担最为合适。

    二、加强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派出所首先要从纠正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入手,解决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转变观念,统揽全局,不断提高加强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前,为尽快适应新形势下对消防工作的要求,公安机关的各级领导与全体派出所民警都必须树立全局观念,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民的消防意识还较薄弱,自防自救能力还有待提高,在县市消防部门自身任务十分繁重,难于逐一应付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优势与作用,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把管辖区域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派出所的工作日程,明确消防工作与派出所其它业务工作一样,都是派出所的本职工作之一,要与辖区的治安、刑事防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布置、同考核。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把消防管理工作变成派出所工作的一项“硬指标”。按照《浙江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由各责任区民警承担,因此,派出所要把消防监督管理的职责、任务列入责任区民警的工作目标考核并与奖惩挂钩,凡责任区内派出所列管单位、企业发生火灾的扣除该责任区民警的考核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将予以加分,进一步明确消防监督职责范围,完善责任区消防监督管理制度与防范,检查文书档案,以促使其切实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三)公安消防部门要经常对派出所消防工作民警的消防业务知识进行指导与培训。消防管理工作专业性、知识性、技术性较强,且随着经济的发展,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出现,该项工作中的新课题也越来越多。派出所民警要承担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均面临着知识的充实、提高和更新的问题。因此,作为上级消防部门应重视并切实抓好对派出所民警的消防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使派出所民警具备承担这一监督管理职能所需的业务技能,在此基础上,加强日常的业务指导,经常下基层到派出所检查工作、召开各种工作交流会等。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使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更有成效。

    三、当前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上应着重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抓消防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消防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等规范文件,既是消防监督管理主体实施的依据,又是消防管理客体的行为准则。这些文件中的每一条款与内容,都是人们与火灾作斗争的经验与教训的归纳和总结。因此,派出所要在本辖区内认真抓好这些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只有让被管理的单位、企业法人、业主懂得自己在日常事务中应该怎样做、不能怎样做,才能自觉地把自己的行为调整到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从而保证其自身企业、单位的消防安全。

    (二)抓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目前,群众的消防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常识缺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因此,派出所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中,应结合被管理单位、企业的特点,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形式,宣传有关生产原料、产品容易燃烧的原理、防火的基本常识、灭火的基本方法、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报警及逃生的方法等知识,以努力提高辖区内广大群众、经商投资者的自防自救能力。

    (三)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消防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是针对消防管理一般性问题的规范,其内容往往比较原则。但目前被管理的企业、单位、部门的情况千差万别,火灾危险性及防范措施也各不相同。因此,作为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派出所,应重视建立并督促落实适合本辖区各单位、企业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并同列管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制,与居委会、村组签订“防火公约”,以明确列管单位、企业、居委会、村组的消防安全责任。

    (四)抓防火安全管理组织和消防队伍的建设。消防安全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消防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所以,派出所应重视基层单位、企业及街道、村民或居民区的防火安全委员会(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组建和专(兼)职防火员的配备工作,更好地贯彻专门机关管理与群众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同时,要指导辖区的单位、企业、居民区或村民的各类专职或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帮助他们开展业务学习和训练,使他们成为本单位、本区域自防自救的一支生力军,以弥补公安消防队伍力量的不足,解决“远水救不了近火”的问题。

    (五)抓日常的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由于派出所的列管单位、企业难免在生产、经营或日常生活中存在一些消防安全问题,特别是一些单位、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与消防安全发生矛盾时,往往会出现因追求最大经济利益忽视消防安全的危险行为。因此,作为承担消防监督管理职能的派出所,必须十分重视日常的防火检查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重点与突击检查的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制止不良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信息来源:浙江消防网 朱雪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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