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制订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05年1月实施。与以往的消防产品规定相比,新的产品管理条例中明显突出了消防应急灯产品的相关规定。国家将对消防应急灯产品实行严格监管,加大产品流通领域和工程使用单位的抽检,加重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罚,将产品质量不过关的厂家“淘汰出局”。
公安部消防局制定的是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国家标准。与现在执行的消防应急灯具国际GB17945相比,新标准除了“有关电源灯”和“子母电源型的消防应急灯”内容外,加上了“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特殊要求”和“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特殊要求”两部分内容。
目前,我国国内的消防应急灯市场事实上处于鱼龙混杂状态,由于相关的规定并不完善,导致大量小厂纷纷投产,其中不少产品质量并不过关。本规定的实施,反映了应急灯市场将走向规范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