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新农村消防管理模式,服务新农村建设,走出一条贫困地区的农村消防安全之路。
聊城是个农业大区,乡村防火条件差,火灾隐患多,农村火灾事故特别突出。多年来,农村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数,一直占居全市火灾总数的60%左右。改变农村消防工作现状已成为聊城消防人的一块“心病”,然而,全市农村经济基础差,虽经多年努力,全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不健全,消防基础设施严重缺乏,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火灾隐患大量存在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2006年,支队“一班人”从中央一号文件中看到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希望,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村消防工作带来了新的转机。支队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本着“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创新“三保三员三队”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消防“三三”工作新机制,形成了政府、部门、社会“三位一体”的农村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并决定以国家级贫困县冠县为突破口,开展试点工作。
――“三保”联防,规划农村火灾防控新模式。消防、保险、治安联防机制,是以行政村为主体,以农户为参与对象,通过招标确定保险公司后,由村委会与保险公司签订火灾财产保险单和辖区消防安全防范委托书,动员广大农民群众自愿参加人身和家庭财产保险,保险公司每年从投保金额中拿出80%作为加强农村治安、火灾防控等基础工作的投资,用于组建村庄消防治安巡查队伍,配备简易消防器材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其他的保险费用于火灾理赔。被人形象地称为“一天一角钱,天天保平安”的消防保险治安联防机制,在冠县一经推出就大受欢迎。这一“市场运作、政府支持”的“三保”制度,使政府、保险公司和农民群众多方共赢,初步形成了“保险出资聘保安,保安巡逻保平安”的农村火灾防控新模式。
――“三员”管控,织就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在农村,如何做到有效“防范”火灾事故,远比城市要困难得多。一方面,农村地域广大,人口众多;另一方面,消防监督力量有限,城市消防重点单位因为消防监督力量不足等因素尚且难免失控漏管,农村及乡镇更显得鞭长莫及。为些,支队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尝试借助在各乡镇党委综治办设立消防助理员、在派出所设专(兼)职消防监督员、在各行政村设消防巡查员。消防助理员在乡镇综治办和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督促落实乡镇消防组织规划、消防设施建设及各村庄、驻乡(镇、村)企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等。在公安派出所,统一建立了消防监督室,明确一名正式干警为专(兼)职消防监督员,定期对辖区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各村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巡查员统一由各行政村治保会主任担任,每月由保险公司给予一定补贴,在警务室民警的指导下负责村级义务消防组织管理、消防知识宣传等。以上措施,形成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从制度上解决了以前基层消防工作无抓、无人管的被动局面。
――“三队”出动,构筑农村防灭火联动体系。为了缓解现役制消防队远离乡镇,发生火灾后“远水解不了近渴”的矛盾,支队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加快了中心镇消防队伍建设。在各中心镇建立专职消防队,分别负责该镇及周边乡镇的灭火救援任务,较好地解决了边远乡镇灭火救援问题。“中心镇”消防队由政府统一管理,按照“有车、有人、有房、有战斗力”的四有标准,配齐人员、车辆、器材装备,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中心镇及周边受益的乡镇联合筹集。为达到“点面”结合的效果,支队提请政府同意,结合“联村自治”治安防范模式,依托各乡镇公安派出所下设的警务室,组建了联村治安消防巡逻队,每天24小时对辖区村庄进行防火和治安巡查,随时制止占用通道、焚烧麦茬杂草、小孩玩火等现象并及时处置初起火情,从而加大了火灾防范密度。联村治安消防巡逻队的经费由保险公司从村民投保费中解决。同时,在各村庄筹建起义务消防队,做到明确一处消防水源,配备一套灭火设施,负责村内“小火”的扑救任务,切实发挥了广大村民自身的作用。“三队”的成立,最终形成了以政府中心镇专职消防队伍为中心,以联村治安消防巡逻队为依托,以村庄义务消防队伍为基础的救援灭火联动网络,实现了“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乡”的目标,基本满足了广大农村地区灭火救援任务的实际需要。
“三保三员三队”农村消防工作模式在冠县实施的第一年,就收到了明显的效果,2006年全县农村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比上年下降了16.5%和23%。
冠县试点工作的成功,让支队“一班人”看到了“三保三员三队”农村消防工作模式的强大生命力。2007年初,支队认真总结了冠县试点工作经验,并提请市政府向全市予以推广。2007年2月,聊城市政府在冠县召开现场会,要求各县市区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整体提高”的思路,大力推行冠县“三保三员三队”农村消防工作模式。2008年初,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在认真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纷纷召开了农村消防工作现场会或推进会,全面部署开展了“三保三员三队”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目前,“三保三员三队”农村消防工作模式,已在全市全面铺开,收到了显著成效。
有亮点才能有喝彩
聊城支队立足实际,创新了符合聊城实际的消防工作新机制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
2004年,聊城市招聘消防文职雇员之初,省消防总队就多次派员到聊城支队进行调研。同年9月,时任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李桂华批示:“聊城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前段时间报请市政府批准,在全市招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消防文职雇员,这在全国属首例,是继我省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之后,又一种新的招聘形式。我想这种形式既减轻政府对社会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压力,又增加当地的消防力量,全省其他地市很值得借鉴。同时,省消防总队要安排人员认真总结这方面的经验,使这支新的消防力量在培训、管理、使用方面不断完善提高”;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曲植凡批示:“聊城市的做法很好,值得在全省推广”。省消防总队原总队长杨建民(现为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原总队长许兆亭(现为公安部消防局副军级调研员)、总队长韩玉祥等领导也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2005年全省消防工作重点,提上了工作日程。同时,公安部消防局《161工程专刊》以“山东聊城市创新机制招聘消防文职雇员,置换消防监督警力充实执法一线”为题作了报道;9月7日,《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头版头条以“向创新要警力—聊城招聘文职雇员增强监督力量”为题向全国报道推广了聊城市招聘消防文职雇员的做法;9月8日,新华社记者对聊城支队招聘消防文职雇员进行了采访,通过新华通讯社发通稿的形式,把消防文职雇员作为山东公安消防部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首创的一个“亮点”,予以推广。新华社新华网等20多家知名网站和新闻媒体以“缓解警力不足,山东聊城率先推出消防文职雇员制度”为题进行了报道。9月21日,《大众日报》以“聊城公开聘用消防文职雇员”为题,报道了聊城市招聘消防文职雇员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