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工作基础较差,因此,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应注重多措并举,齐头并进,标本兼治。近年来,农村消防工作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农村消防安全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但由于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工作基础较差,特别是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物质财富的增加,农村消防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农村火灾已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当前农村火灾形势,笔者认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一、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完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以宣传贯彻《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契机,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消防组织,即:在市、县两级政府成立两级“农村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市长、副县长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公安、农业、民政、建设、消防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机构;乡(镇)政府设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镇治安消防联防队队长、各民警驻村工作站站长,各村治保主任为成员;在各行政村建立由村长任组长,村委会成员、巡逻队队长、村办企业的主管领导等为成员的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工作条例》、《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要求,切实担负起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各村设立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职责范围,制定消防安全村规民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充分发挥村民代表议事会的监督作用,形成制度定期对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各村应建立健全治安巡逻队伍,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和扑救初起火灾。
二、因地制宜,建立乡(镇)和村庄多种形式,不同模式的农村消防队伍。县(市)、乡(镇)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成立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的多种形式消防队,治安消防联队,配备若干专职队员,并根据情况配备简易消防三轮车和治安消防巡逻车,随车配备消防水带、水枪、消防钎、消防斧等器材,或依托政府专职消防站,建立集治安、联防、巡逻等多职能于一体的消防队伍。平时治安消防联防队员乘车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出现火警时,配合消防三轮车同时出动,到现场施救。联防队队部可设立值班室和统一的报警电话,联防队员集中食宿,轮流值班。根据各村实际,因地制宜地建立以下三种模式的村级消防巡逻队伍。一是在村办企业发达、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建立专职消防巡逻队,全天候检查、巡查全村各村办企业、村民的消防安全情况以及村内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保持情况。二是在村经济相对较好的村建立承包式治安消防巡逻队;三是建立“传旗式”或“接力棒式”的义务消防巡逻队,各村委会以“我为大家服务一天,大家为我服务一年”的口号,号召全村18-50岁的村民,参加到全村的治安消防义务巡逻队伍之中,由村治保主任在村委会召集当日义务巡逻人员,开始在全村进行每日消防巡查。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和载体,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文体娱乐活动;各村应在学习室、活动室、政务公开栏等学习宣传场所增设消防宣传内容;应将农村消防工作作为农村建设和安全文明村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领导任期工作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文明村镇、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