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大地震在经济领域所造成直接损失主要体现在资产(特别是不动产贬值)、人员、自然禀赋等要素上,但从长期来讲,信心的破坏会产生更持久的影响。包括灾区人民生活置业的信心、投资的信心等。灾区重建,必须围绕社会信心的恢复来进行。
灾后重建应当顺应现代社会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潮流。要从灾难中看到破旧立新的宝贵契机,有破有立,甚至在某些方面大破大立。破除的是陈旧观念中不合于现代化转型的各种条条框框,以及不利于经济社会永续发展的城乡、产业、人口分布格局。我们务必抓住这一契机,化灾难为有利,打破行政化的利益分割,克服各级干部的侥幸心理和体制惰性,咬紧牙关,推进改革,立足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西部大开发,以及新农村建设,实现全川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重建的蓝图不能囿于城市规划的技术性问题,而要着眼于提升受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素质,坚持高起点、可持续、良性循环、和谐共生为原则,尽可能地一步到位,变输血为造血,避免走弯路,减少资源浪费。
1.以灾民安置推动城乡格局转变
可以考虑将灾区及周边相关城市整体纳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框架之下,变负担为资源,化困难为机遇,推进地区中心城市的快速发展,同时以城市的发展消化庞大的安置任务。
(1)对于丧失家园的城镇和山区灾民,可借鉴三峡库区移民安置经验,统一划定任务,纳入各接收地区政绩考核指标,实现化整为零,异地分散安置。10%可通过对口支援省市的帮助实现跨省安置,90%可安置到省内地处平原、发展前景较好、辐射功能较强且远离地震带的地区中心城市(城区及纳入城区规划的近郊),如成都、德阳、绵阳、眉山、乐山等。采取多种措施,积极鼓励投亲靠友,自行安置。通过灾民异地分散安置,发挥大国、大省优势,实现困难与成本的分解、分担;通过对山区灾民进城安置,提高城市人口所占比重,为提高全省城市化水平创造条件。
(2)对于平原地带粮食主产区的农村灾民,以原地安置为主。可借鉴台湾新村建设的经验,集中修建居民社区,在耕作区域与生活区之间实现公交化。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与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2.以人口和产业迁移推动城镇体系的合理布局
成都及周边地区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十分突出,特别是“大城市带大郊区”的历史包袱太重,地区中心城市缺位,建制镇数量多且规模小,聚集非农业人口的能力太弱,而分散低效居住的大量农村人口已经给这一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带来了巨大压力。灾后重建中,一味增加灾区防震投入、增强抗震等级并非上策,应适当考虑移民外迁与城市外迁,利用灾后人口与产业迁移的机会推动本区域城镇体系的合理布局。
总的思路是人口、产业由山区向平原地区集中,由农村向城市集中,由中小城镇向地区中心城市集中,由龙门山断裂带向四川盆地扬子地块(即成德绵地区)集中。发挥特大城市的辐射作用,依托地区中心城市建立新兴城市带与产业带。
首先,山区居民应尽量迁出,并撤销大部分山区乡镇建制。个别担负重要旅游景区中转站的山区城镇可以重建,但应限制规模,不宜再发展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