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对消防服务与灭火救援的需求日趋增多,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消防部门警力、编制不足与承担的繁重的防火、灭火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现役消防力量已无法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文职雇员,充实到公安消防部门,是当前解决警力不足问题的主要办法之一。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的出现,有效地缓解了消防部队一线执法、执勤压力,并已经成为防火监督、灭火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但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走进警营,也给新时期部队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如何建设、管理、训练、保障和使用好这支新生力量,已成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所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下面,笔者结合在浙江挂职期间的调研,就合同制消防员、文职雇员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分析,供大家参考。
一、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队伍现状
发展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队伍是构筑具有中国特色消防力量体系的战略抉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弥补现役公安消防警力不足的一项重要创新。
浙江省把征招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作为缓解当前警力不足的重要突破口来抓,省公安厅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员实施意见》,指导开展征招工作。去年,省政府批准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征招3000名合同制消防队员充实基层灭火执勤一线;今年,按照“每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消防大队不少于6名、一般地区消防大队不少于10名、经济发达地区消防大队不少于14名”的最低配备标准,启动了1800名消防文职雇员招聘工作,招聘的消防文职雇员全部充实到基层从事辅助执法性工作。
在征招方式上,合同制消防员的征招工作由具有征招任务的县(市、区)具体负责。各县(市、区)成立由公安局牵头,消防、劳动保障、卫生、财政、监察等部门派员参加的征招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征招工作。文职雇员的征招工作由支队以上公安消防部门统一招收录用。
在人员来源上,合同制消防员的来源主要是未就业的社会青年、部队退役的士兵。文职雇员的来源主要是法律、建筑、化工、电子、中文、文秘等专业的大专或本科毕业生。两者的年龄结构大都在18至30岁之间。
在岗位分布上,合同制消防员全部充实到县(市、区)各消防中队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文职雇员则充实到支队、大队机关担任内勤文秘、宣传报道、产品检测、网络维护、窗口服务、档案整理等辅助性工作。
在工资福利上,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考勤奖两部分组成,年工资2-4万元,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类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属于企业用工性质。
在合同期限上,合同制消防员每个合同期一般为2-3年,根据需要可续签合同,但最长不超过两期。合同制消防员合同期满后,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合同期内表现良好的,公安消防部门视情帮助其向社会企事业单位推荐从事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文职雇员合同期限为3-4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首次聘用者,劳动合同中应约定试用三个月。合同期满需要续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