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经商意识和市场意识以及就业观念发生了巨大改变,外出经商和外出打工的人员急剧扩大,人们异地经商、异地定居数量扩大,租赁场所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种类五花八门。然而,这些场所情况复杂,消防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火灾隐患突出,导致租赁场所火灾呈上升趋势。如12日上午8时20分许,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路温富大厦裙楼突发大火,造成21人死亡,2人重伤,火灾过火面积达1270多平方米;12月12日下午5时15分,东莞市樟木头镇名典咖啡语茶厅发生重大火灾,过火面积约330平方米,火灾共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另外出租屋发生火灾的次数,人员死亡率均呈上升趋势。如何做好租赁场所的消防工作,不仅是消防部门的长期责任,也是我们全社会应关注的问题,应具有的责任。
一、租赁场所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租赁场所由于人员流动性大、不稳定性、短期性及人员素质复杂等因素,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大,面临许多突出的问题。
1、场所内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这些场所人员复杂,有的是当地经销商,有的是外地的,有的外来务工的,有异地读书的,有的是农民,有的是城市下岗职工,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缺乏系统的消防安全教育,缺乏相应的防火、灭火和法律知识,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较差,往往违章冒险经营。一些出租屋内人员随意用火用电用气,乱放烟头,随便放置可燃物品,电线乱拉乱接;有的经营业主重经营,轻安全,不注重对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不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对消防投入少,场所内无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往往小火酿成大灾,秧及相邻。
2、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租赁场所在发生租赁时,租赁业主往往只注重经济利益,忽视消防安全合同的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相互推委,导致消防安全工作无人管,消防安全巡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制度措施不落实,极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
3、场所内装修不规范。一些场所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擅自进行内装修,大量使用易燃材料,为了经济利益,使用未经国家行业检测的装修材料、电气材料、消防产品;违法违规操作,有的公共娱乐场所装修时擅自堵塞消防通道,随意分隔,改变防火分区,占用消防设施现场,甚至取消消防设施,电线不按规定穿阻燃管保护。有的商场(超市)内部装修一般由业主根据经营功能的需要和个性特点,自己组织装修,施工极不规范,大多采用塑料扣板、木龙骨、三合板等可燃性材料,场所内柜台、货架、隔断等大多也是可燃材料制成,经营服装鞋帽、家具、电器等易燃材料,甚至经营油漆、烟花爆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品,部局不合理,增加了火灾荷载。有的经营场所与仓库、宿舍合在一起,形成“三合一”场所,无任何分隔防火措施,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蔓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4、建筑形式多样,使用性质变化大,内部结构复杂。大多租赁场所都是建筑物的一个局部。有的是酒店、宾馆、办公楼,甚至住宅楼的某局部改为舞厅、桑拿浴、网吧、歌厅、茶吧、洗头房等娱乐性场所;有的是办公楼、住宅楼改为小酒店、旅社等。这些建筑内部的消防设计是按照其原有功能设计的,使用性质的改变带来了许多隐患,建筑内部装修改造增加了火灾的荷载,建筑消防设施不到位,消防疏散出口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