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建设飞迅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用于满足人们购物等需要的现代化大型商场和集贸市场越来越多,建筑规模也越变越大,其火灾事故的发生也屡见不鲜。尤其是今年3月5日河南省郑州市敦睦路针织商品批发市场发生的特大火灾,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现笔者就结合实际,浅谈几点商场、集贸市场的火灾预防对策。
一、商场、集贸市场的特点及火灾危险性
无论是商场还是集贸市场,其火灾危险性一般可用“一大三多”来概括。
(一)建筑面积大
无论商场还是集贸市场建筑面积一般都比较大,总的建筑面积小的数千平方米,大的数万平方米,多层的商场或集贸市场,大多安装有自动扶梯,层层相通;有的还设有中庭;有的还打通楼层竖向分隔层,形成人为的一些竖向孔洞,破坏原有的防火分隔,使商场和集贸市场的防火分隔问题相当突出,特别是大型集贸市场在消防条件方面,由于因过去的厂房、仓库改造而成的普遍存在严重的先天不足,如棚顶市场、临街市场、地下市场等普遍存在着耐火等级低,灭火设施装置不足以及商品分布未考虑防火灭火要求,加之经营规模的发展迅速,消防安全管理严重滞后,因而造成多方面的严重火灾隐患。一旦起火,极易导致火势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蔓延扩大至整个市场,增大了火灾危险性。
(二)可燃商品多,容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商场、集贸市场经营的商品,大部分是可燃物品,一些商品本身虽然属于非燃烧材料制成,但其包装箱、盒却都是可燃物品。还有的商品,如指甲油、摩丝和小包装的汽油酒精等有机溶剂及丁烷气体(打火机用)等则属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另外,为了商品周转快,除了大量陈设在柜台内、货架上供顾客选购外,往往在每个摊位或柜台的后面还设有各自的小仓库,形成了“前摊后库”甚至“以摊代库”在通道或走廊上堆满了商品,一旦发起火,容易蔓延扩大,损失严重。
(三)用火、用电、用气量大,电气照明设备多,导致火灾的因素多。
市场内的电器照明设备按功能和用途的不同,既有安装在商场顶、柱、墙上的照明、装饰灯,且多系带状方式分组安装的荧光灯。也有安装在市场商品的橱窗和柜台内的照明灯具,除了荧光灯外,还有各种射灯,大量的广告霓红灯和灯箱。在节假日,市场内外还要临时安装各种彩灯,增添节日气氛。还有市场经营照明器材和家用电器部门为测试需要安装有一批临时的供电插座,以及值班人员烧水煮饭用的电热器具,都离不开电;加之许多市场用电的安装和使用没有统一规划和管理,容易发生火灾事故。
(四)商场、集贸市场流动量大,商品交易人员多。
大型集贸市场的另一特点是顾客云集。男女老少摩肩接踵,在我国已成为公共场所人员密度最高,流动量最大的场所。特别是在节日假日期间,顾客流量远远超过市场的承受能力,一旦发生火灾,疏散非常困难。
二、商场、集贸市场火灾的特点
大型商品集贸市场火灾主要有以下特点:
1、火势猛烈,蔓延迅速,易形成大面积立体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