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首页 > 消防行业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男子违禁吸烟被拘2天 用火不慎引火灾
2007/11/27/10:12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聂飞
 

    万州今年有5人因相同原因被行政拘留,事前都不知犯了法

    两天前,万州50多岁的陈光树到一木材加工厂买门,在车间等货时他抽了支烟,恰被消防执法人员看见。他违反《消防法》,在危险场所吸烟被行政拘留2天。

    被拘留时才知犯法了

    11月26日下午,陈光树跨出万州拘留所的大门。万州区消防支队执法人员黄钊说,陈光树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违反禁令吸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当执法人员宣讲法律要对老陈行政拘留时,老陈才知道自己犯法了。

    法盲摆P0SE让消防取证

    据了解,今年以来,万州就有5人在危险场所违法吸烟被行政拘留。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在拘留书上摁手印前都不知道自己吸烟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今年8月,该区执法人员检查一皮鞋厂时,工人万勇一边抽烟一边用易燃的胶水粘鞋。执法人员当即拍照取证,万勇非常高兴,特地站起身,在执法人员的相机前摆起POSE。随后,万勇被行政拘留2天。

    到一个拘留一个

    万州消防支队防火处长祁美成说,以前,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在危险场所吸烟的,一般予以警告或罚款处理。但面对严峻的火灾形势,今年起,他们使出“狠招”,处罚走法律上限,查到一个拘留一个。借此提高市民的防火意识。

    样做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祁说,如今,执法人员前往木材加工厂、皮鞋厂、炼油作坊车间检查时已看不到吸烟的工人。目前,这些工厂的老板招工时,在招聘启事上都注明,不会抽烟者优先录用。

    11月重庆市火灾454起

    11月26日,从市消防总队获悉,11月重庆市发生火灾454起,死7人,伤4人,直接财产损失530463元。亡人数和伤人数分别上升133.3%和100%。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和较大火灾事故。违章使用电气设备和用火不慎仍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搜索]:火灾 消防法 整治  【大 中 小】  【打印】
【我要评论】

相关文章 更多 
·加油站内打手机禁而不止禁令知否(图)  (11.27 9:20)
·老太救女舍身闯火海 祖孙3人不幸身亡  (11.26 14:8)
·谈个体商铺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安全管理  (11.26 13:3)
·广东顺德家具工厂大火四死一伤(图)  (11.26 10:0)
·消防提醒:冬天,和电热毯保持点距离  (11.26 9:38)
·石狮宝盖镇鞋厂发生火灾损失数百万元  (11.26 9:6)
·广西公安部消防全面部署冬季防火工作  (11.26 9:1)
·上海浦东新区加油站爆炸4人死多人伤  (11.26 8:48)
·京送变电公司斥资200万整改火灾隐患  (11.23 13:56)
·即时播报:机场大巴起火迎宾大道拥堵  (11.23 13:28)
慧
聪
网

赢
造
企
业
网
上
贸
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