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建筑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隐患
(一)平面布局的先天不足,容易造成火烧连营。
古建筑多为一个建筑群,基本上毗连建造,建筑密度较大。我国的古建筑无论是皇宫、府衙、寺庙、民居都是以各式各样的单体建筑为点,组成各种庭院。这些建筑群体大多采用均衡对称的建筑布局方式,高低错落,疏密相间,庭院相连、建筑与建筑多为过廊相通,很少考虑防火问题以及建筑的垂直和水平防火分隔问题。因此,塔、楼等古建筑着火后,就构成了火势向垂直和水平方向同时蔓延的条件。由于庭院式的建筑格局相对封闭,墙高院深,台阶重叠,很少考虑现代消防车通行的消防通道问题,现代消防车根本无法靠近和通行。因此,如果古建筑群和古建筑一处起火,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扑救,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二)建筑本身耐火等级低,可燃物多,且具有良好的燃烧条件。
我国古建筑多采用松杉、柏、香樟等含油质木材为主要材料,采用木构架为主要建筑构件,无论什么样的建筑外形,多采用大木柱支撑巨大的屋顶,而屋顶又是由梁、枋、檩、椽、望板等大量木构件架于大木柱的中上部,由于木材的长期自然干燥,就等于架空的干柴,木材的燃点逐渐降低,极易燃烧,有些古建筑及建筑构件表面还有大量的油漆和彩绘,另外还有幔帐、飘带、地毯等可燃物进行装饰,大大增加了古建筑的火灾荷载,再加上古建筑为了显示其壮观宏伟,一般空间高、跨度大、门窗多,因此氧气充足,使古建筑具备了良好的燃烧条件。
(三)灭火设施严重不足,扑救火灾困难。
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古建筑很少考虑消防设施,后期为了保护古建筑原貌,不破坏建筑的完整性,很少在古建筑中增加现代建筑消防设施,这就造成古建筑一般无消防水源、无消防车救火或有车无路、有水无设施的尴尬局面,唯一能够用的多是一些轻便灭火器、消防桶等简单的灭火设施,对于燃烧猛烈、蔓延迅速的古建筑火灾真可谓是杯水车薪。因此,古建筑灭火设施的滞后,使扑救火灾失去了主动权和有利时机,往往造成望火兴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