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形与手枪相似,“防卫功能”被当作卖点,不限人群随意出售 在哈市南岗区的中宣街上,有一排经营消防保安器材的商店。记者随意走进其中的一家,问到是否有“消防手枪”时,售货员立刻从货柜下端出几个样品来。
拿过来细看,枪身约20cm长,重约0.25公斤,黑色硬塑枪柄,枪管即是一颗可以拆卸的金属光泽的子弹,比普通手枪要粗一些。记者在摆弄时,服务员一直叮嘱不要碰到扳机,还说昨天一个买主在看货时不小心走火了,砰的一声巨响,差点伤着人,弄了一屋子烟呛得人没法呆。
这种枪的正式名称是“枪式干粉灭火器”。在宣传材料上写着:“用于初发火情的灭火,融灭火、防卫功能于一体,射程20米,灭火距离2~15米,可连续换弹发射,冲击力极强,当油类、气类、电器、车辆等发生火灾时对准火源开枪,可瞬间灭火;当遇到歹徒劫持伤害时,对准歹徒开枪,可将其击昏,失去抵抗能力,是汽车、商店、银行、机关、学校、家庭必备的灭火和防卫器材。”
真有那么大威力吗?售货员说:“那当然,威力可大了呢!十几米内可以将人击倒。”
记者又走访了附近的三四家商店,货架上都有这种“消防手枪”,售价从350元~1500元不等。一家商店还将产品广告立在了大门口。
批发商:都卖挺长时间了,没人管
从店主口中得知,目前有专门做批发这种“消防手枪”生意的。
按着他的指点,记者来到了南岗区光芒街上的一个大院。看不到任何招牌,院内一个正在修车的师傅听说有人要买“消防枪”,告诉了一个房间号。按门铃后,记者进入了二楼的一间屋子,一个中年男子马上迎上来。
交谈中,中年男子极力向记者推销他们经销的几款“消防手枪”,称他家的这几种产品材质好,子弹火药用量多,威力非常大。还说“现在谁买这玩艺是为了防火呀,都是为防身用的,那最好就用大火力的!”
记者问:“公安机关允许经销这种产品吗?”
中年人说:“你就放心吧,从来都没人管!我在这里卖了几年了,不论是警察,还是消防局的,都没人过问,因为这毕竟属于消防产品嘛!如果说它有杀伤力,那菜刀还能砍伤人呢,不能因此就不让卖菜刀吧!?”
不过,当问到能否携带这种枪坐火车、飞机出行时,他说,飞机肯定不行,坐火车通过安检时加点儿小心就是了。
有关部门:这是一种新型产品,目前尚无禁售规定
提到“消防手枪”,一位出租司机说,这种枪的威力那么大,说能击昏歹徒,可落到歹徒手里也会伤着好人啊!半年前他的一位同行就被持这种枪的歹徒打劫过,所以希望有关部门能出面干预,即使不是全部禁止销售,至少也应该限定一下消费人群吧!